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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浅水游

关于禁止讨论燃油税和家.乐.福相关话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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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23: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09-1-1 08: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防民之口 甚于防川
发表于 2009-1-1 09: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呵呵!!!
发表于 2009-1-1 10: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中国的人权
发表于 2009-1-1 11: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叫你出生在XX党的年代
发表于 2009-1-1 16: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不理解了。
发表于 2009-1-1 16: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样行了吧?
发表于 2009-1-2 00: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xiong67892008-12-30 00:10发表的: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或者书面以及著作表达自己各种思想和见解的自由,是最基本的表达权。
    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因为言论是公民表达思想和见解的基本形式,也是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重要工具,它还是连接人民群众、形成人民意志的重要手段。所以,从某种程度意义上讲,一个国家言论自由的程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民主化的程度。
可惜我只是"农民",好像不是宪法说的"公民"
发表于 2009-1-2 09: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7楼无证驾驶2009-01-02 00:48发表的:

可惜我只是"农民",好像不是宪法说的"公民"

终于说到点子上了,大多人都是工人 农民 学生 下岗职工,无业者。公务员 是不是能算公民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1-2 21: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属于公仆,是给主人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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